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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论】把脉科研评价体系改革

2015-03-04 战略前沿技术



  一年来,高校的科研评价制度改革一直进行得如火如荼,对高校的教师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两会召开之前,梳理高校科研评价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可谓恰逢其时。本报就此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把脉目前科研评价改革的进展、不足,同时提供若干专家意见以及国际上科研评价历史较为悠久的国家做法,作为我国改革的镜鉴,与读者一同思考这道高教领域的现实难题。

  梳理

  2014:我们做了什么

  2014年,“科研评价改革”无疑是国内高校科研领域最“火”的词汇之一。围绕着如何评价高校科研这一核心话题,各界都进行了多方尝试。

  总结此轮高校科研评价改革,可以从两个层面展开,即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

  此轮改革首先发声的是中央层面。2013年底,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规定了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原则和导向。这引发了人们对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第一轮关注热潮。

  此后,去年7月,教育部和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科技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对科技评价工作的具体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作了详细规定;去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再次发出《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典型地区、典型高校针对明确问题,先行先试,加快探索实践,强化引领示范。

  如果对中央部委这三项文件稍作分析,不难发现其中有着一定的联系。

  最先印发的科技评价改革意见,其最大的作用在于科技评价改革的方向引导,即解决“为什么改革”的问题;而稍后印发的指标体系及评价要点则着重在具体方式,即“怎样改革”的问题;最后印发的关于改革试点的通知,主要规定了几项具体的试点内容即执行人。换言之,这是一个“改什么”的问题。

  在地方层面,截至2014年10月,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三个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和广东也相继研究或出台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科研分类评价体系的相关政策,至少在以上地区,高校科研仅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时代有望成为历史。

  虽然在政策的大方向上,三地都遵循了“分类”“开放”的总体原则,但结合各自不同的区域特点,三地在具体的改革侧重点上是有所区别的。

  具体来说,北京地区主要针对“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实现以科研质量为导向,逐步建立一套有效促进和形成优良学风的评价体系;而上海市教委则在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除了分类考核体系和科研成果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外,上海将积极推进“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评价方法,建立与国外接轨的评价制度;广东省的相关政策虽然暂未出台,但该省教育厅已经计划以广东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和“四重”(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相关的制度创新。

  除此之外,我国一些其他省份也做出了进行评价机制改革的日程表,如河南省教育厅在2014年底也发文表示,到2020年底,全省高校将逐步形成社会专业机构评价、市场评价和必要的政府评价在内的多元化科技评价新体系框架。

  应该说,高校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搞得有声有色,但这其实只是一个“序曲”,因为到目前为止,除少数几所高校外,大部分高校在这一问题上还处于观望阶段,并没有实质性的举措。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场自上而下开展的改革,也许在今明两年将渐渐落实到高校层面,而彼时,这场改革才会渐进高潮。至于此次改革的效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反应

  漠然·乐观·思考

  当教育部刚刚发布要深化科研评价机制改革意见的时候,一位高校教师将该意见的全文转发到了自己的博客上,并特意将“实行分类评价”几个字标黑,置于最明显的地方。他还为该篇文章起了一个标题——苍天真的要开眼了?

  同样也是在那个时候,在北京的一所重点高校里,该校副教授孙珂也在和同事一起谈论这一件事,而他们所谈的重点是:以后的评价能不能别一年一评了?改成五年一评可以吗?当时的他们也许并不清楚,此次科研评价体制改革主要是评价方式和标准的改革,与评价时间不能说没有关系,但至少关系不大。

  以上两个场景其实正代表了在科研评价改革的大背景下,普通高校教师对此次改革的两种不同心态,一种心态是关心并且期待,另一种心态则更多地将其看成一种谈资,仅此而已。

  直到现在,孙珂也并不认为此次改革离自己有多近。在采访中,他并不讳言自己的科研位置还很“低”。“改革是件好事,这种事情也许‘百人’‘千人’会关注,我只会埋头做我的科研,其他的不在乎。”

  事实上,在目前的高校中,孙珂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对此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态度,那就是总体认可,但并不觉得这与自己有多大关系。

  有冷漠者就有关注者。除了那位感叹“苍天要睁眼”的教师之外,东北大学教师张路也属于这类人。虽然自己并不属于“百人”“千人”,东北地区目前也不属于此次评价机制改革的先行试点地区,但他却始终在关注着此次改革的进展。

  “应该说,2014年的教育改革触及了很多之前并不会触及的核心问题,比如重点学科评审权的取消,再比如这次评价机制的改革。”采访中,张路坦言,目前阻碍高校科研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体制问题。因此,只要涉及体制的改革,都应该引起高校所有人的关注。

  “不过,这样的改革必须是实打实的。”张路补充说。

  如果说在如何看待此次改革的问题上,张路算得上是一个“乐观派”的话,那么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应该算是一个“思考者”了。

  “我们的评价方式在不断变化,但很难触及我们科研领域的内在过程。”采访中,顾晓鸣表示,我们的评价常常只是外部评价,并不重视重建科研学术本身的秩序。“内在问题不解决,外在评估只是走过场,评估是没有办法深入科研细节之中的。”

  在顾晓鸣看来,无论是何种评价方式,都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能否对科研活动作全过程的观察,这点现有的评价方式显然无法做到。而顾晓鸣在这个问题上给出的答案是引入大数据之类信息处理手段,对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作全程了解和掌控。第二个问题是,我们的评价能否在删繁就简的基础上,对科研人员作出正面的管理和服务,以珍惜其科学才能、激活其创造灵感为宗旨。

  事实上,对于顾晓鸣提到的第二个问题,孙珂有所提及。采访中他表示,科研评价对他而言更多的是一个“指挥棒”。“如果这方面的政策有所调整,我会相应地调整自己的工作,我当然也希望这样的政策是正确的。但从传出那则改革消息至今,我所在的学校传达出的信息并没有体现出意见的精神,反倒是还在坚持以往的考评办法,这让我们又如何思考呢?”

  透视

  最大问题在于行政主导

  高校科研评价事关高校科研的科学发展,以及高校事业的持续发展。“顽疾”不除、不改,势必影响着高校的整体风气。

  纵观当下,行政主导成为困扰科研评价制度改革的最大因素。不久前,获评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透明计算”引起争议,随后中国计算机协会发布消息,建议政府退出国家科技奖励评审,剑指行政权力对评审干预过多。

  不只国家层面如此,高校层面亦然。“高校的内部评价是由行政部门制定标准,又由行政部门来评价,评价结果与教师待遇直接挂钩。”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高校科研评价背后的逻辑。

  这样的评价机制造成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熊丙奇表示,职称晋升、年终考核强调的是论文、课题、经费、专利等指标,它们看似是学术指标,实际上是行政指标,因为考察论文在乎的是发表数量、期刊档次,考察课题在乎的是纵向课题及经费数量。“行政部门只需要将相应的指标量化为科研分值即可,依此方法任何人都可以进行评价,根本不需要学术评价的参与。”

  由行政主导的科研评价滋生出的副产品,一级一级地显现出来。

  评副高以上职称,不少高校有经费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本是支持教师去进行研究的,然而,在高校里,一旦拿到重大科研项目,学术荣誉、头衔,就被当作学术成果重点宣传的情况屡见不鲜。“把立项本身当作成果、荣誉,实际上就是引导大家只关注资源,而不是利用资源来作研究。”熊丙奇说。

  由于评价结果与教师待遇挂钩,大部分高校都是采用“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的模式,基本工资相对较低,津贴、奖金主要靠教师挣出来。很多教师都面临着一边感慨时间、精力都用在填表格、申请课题等行政评审上,一边又无奈于不去“挣工分”就连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的尴尬境地。

  河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广明告诉记者,科研评价制度把教师搞得很紧张,且易急功近利。有时教师为了完成年终科研分值目标,不得不凑数,进而滋生出科研腐败,出现科研的产业化生产、论文的工厂化生产等问题。“这已经为国际学术界所诟病。”

  “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中国原创性成果少、层次低。”刘广明说,由于急功近利,高校科研人员通常不能长期专注于一个方向,开展深入研究。“这也使得国内高校的科研成果没有太多的公信力、没有太高的成果转化率,更没有受人尊重的科研成果产生。”

  畅想

  关键靠制度建设

  细说了高校科研评价的种种问题,那么,高校人士对于改革又有哪些畅想呢?

  在熊丙奇看来,推进高校科研关键要靠制度建设。首先要推动高校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的分离,建立以学术为本的管理体系,实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具体而言,高校学术资源的配置、教育资源的配置不该由行政部门支配,而是应该交还给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来配置。

  刘广明认为,要使得高校的学术委员会职能真正成为唯一的学术评价的决策、实施、决定机构,目前已经有法可依,重点在于各高校有没有很好地去落实相关法律的内容。

  同行评价制度依然是高校人士呼唤的内容。它被全球学术界证明为可行的制度。尽管国内高校在实行中面临着同行公信力不足、人情味重、走过场等问题,但熊丙奇认为,延续行政评价体系,不给同行评价以发展空间,永远只会陷入恶性循环。“行政退出后,其负责的是制定规则、监管,并将信息公开,而不是参与评价;同行评价的漏洞可以建立一个自我纠错的机制,通过学术自治,启动调查、追究责任来解决。”

  刘广明补充说,还要完善科研评价的代表作制度,因为代表作制度可以彻底地打破目前科研评价的简单化、量化现象。无论是对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代表作制度都是一个让人安心、静心科研的评价制度。

  借鉴国外的终身教授制和年薪制,对于国内高校的科研评价改革也是很有必要的。

  熊丙奇对此的解释是,国外教师入行之初采取的是严格的考核甚至淘汰,但在进入终身教职之后,短期、严苛的考核变成了中长期考核,这有助于教授从事真正感兴趣的学术研究,而不受行政打扰。然而,国内高校采取一年一考核的形式,教师们总在受非学术的因素影响,可能不会去做有价值或真正感兴趣的研究。

  与终身教授制对应的是年薪制。熊丙奇指出,如今国内高校的津贴体系采取科研经费提成制,一名教师申请到的课题经费越多,对应的收入就越高;国外高校实行额定年薪制,总额10万元的年薪,可能9个月工资来自大学,3个月工资取自课题经费,但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采取年薪制可以从制度上杜绝教师把学术研究当作挣钱的工具”。

  以上关注的是高校科研评价制度改革中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那么,对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其改革的方向又当如何?

  采访中,北京某“211工程”高校科研处处长刘林告诉记者,高校的科研评价制度服务于其上层建筑,高校科研评价制度改革的走向与高层教育体制的改革走向密切关联。

  “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改革会有不同的方案。”刘林说,比如,清华、浙大等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的高校,它们更加注重的是能否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占据首席、能否在国际上发出自己的声音等等。而对于普通本科院校而言,更看重的是产学研如何为地方建设服务。

  刘林表示,未来科研评价的指标体系不会变。基础科研类型的高校仍然重视高水平论文,技术创新类型的高校一定注重的是专利与标准。只不过,如何用好指标体系、让指标真实反映学术水平,确实值得高校认真思考


(来源:中国科学报,作者:陈彬 温才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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